货币
哈萨克斯坦坚戈 (KZT)
首都
努尔-苏丹
时区
GMT+6
国家简介
简介
介绍
哈萨克斯坦是一个横跨大陆的国家,主要位于中亚,部分位于东欧。它是内陆国,意味着它没有出海口。阿斯塔纳是首都,而阿拉木图是其最大的城市。该国有1900万人口,但其人口密度是世界上最低的国家之一,每平方公里不到6个人。哈萨克斯坦是中亚地区的一个主导性政治和经济力量,主要是由于其繁荣的石油和天然气工业以及丰富的矿产资源。
地理位置
气候
哈萨克斯坦是极端的大陆性气候,其特点是夏季炎热,冬季极其严酷。首都阿斯塔纳是世界上第二冷的首都,只有蒙古的乌兰巴托更冷。该国的降水水平从干旱到半干旱不等,而冬季往往特别干燥。
文化
哈萨克文化受到突厥人游牧生活方式的严重影响。在后苏维埃时代,哈萨克斯坦的当代文化一直在蓬勃发展。哈萨克的传统生活方式不仅受到俄罗斯和中国等邻国的影响,也受到西方社会的影响。
宗教
哈萨克斯坦的大多数人都认同逊尼派穆斯林,使伊斯兰教成为该国最广泛的宗教。然而,也有基督教的存在,其中俄罗斯东正教是最大的基督教教派。其他宗教,如犹太教、佛教和印度教在哈萨克斯坦也有存在,尽管这些社区较小。
官方语言
哈萨克斯坦是一个双语国家,哈萨克语和俄语都被广泛使用。虽然约60%的人口以哈萨克语为母语,但俄语是商业、政府和民族间交流中更常用的语言。这两种语言作为国家的 “国语 “具有同等地位。
税收和社会保障
个人所得税
如果一个人,无论是哈萨克斯坦公民还是外国国民,在12个月内至少在哈萨克斯坦停留183天,他们就被认为是哈萨克斯坦的税务居民。居民对其来自世界各地的收入征税,而非居民只对其在哈萨克斯坦的收入征税。在哈萨克斯坦,个人的税率统一为10%。
雇主负责代表其雇员每月扣除并支付所得税和养老基金缴款,但外国公民可免交养老基金缴款。
社会保障
哈萨克斯坦的社会保障计划包括以下方面: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金缴费。这些计划的最低月工资(MMW)在2023年被定为70,000坚戈。
种类 | 员工缴费比例 | 雇主缴费比例 | 薪资上限 |
---|---|---|---|
义务养老基金(‘OPF’) | 10 | 5 | 50倍于最低月工资 |
义务医疗保险缴费(OMIC) | 2 | 3 | 10倍于最低月工资 |
义务社会保险缴款(”OSIC”) | N/A | 3.5 | 7倍于最低月工资 |
哈萨克斯坦的社会保险适用于持有居留证的个人,以及哈萨克斯坦公民和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公民。
*上述费率是一个广泛的指导原则。实际收费标准将有所不同。
雇员
工资支付
工资单
年假
- 从事危险工作或在破坏性或危险条件下工作的雇员
- 有残疾的雇员
雇员和雇主可以同意将年假分为多个部分,但其中一部分不得少于14天。然而,根据《劳动法》,年假天数只能在两种情况下结转到下一年:暂时无法工作(如病假)和产假。延迟休假不能连续超过两年。此外,《劳动法》禁止连续两年不给予带薪年假。
病假
雇主有责任提供病假工资,计算方法是将雇员的平均日工资乘以因病缺勤的天数。病假工资的上限是每月25倍的月计算指数(MCI)。2023年,月计算指数的数额为3,450克朗。
产假和育儿假
收养假
收养新生儿的员工有权享受收养假。该假期从收养之日开始,在收养后持续56天。在收养假期间,雇主和社会保险共同提供工资。
无薪假
学习假
公共假期
员工福利
法定福利
在哈萨克斯坦,雇员依法享有多项权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年假、产假、病假、收养假、无薪假、学习假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其他福利
哈萨克斯坦的雇主通常在法律规定的权利之外提供额外的福利,如奖金、私人健康和人寿保险、津贴和延长假期。
签证和外籍雇员
一般信息
到哈萨克斯坦进行短期商务旅行的外国公民可以申请商务签证,根据入境原因分为三种类型。每种类型都可以签发单次入境和多次入境签证,单次入境签证的有效期为90天。多次入境商务签证的最长期限取决于类别,可长达180个日历日或一年。然而,在哈萨克斯坦的逗留时间不能超过30至90天,具体取决于类别。
另一方面,工作签证颁发给前往哈萨克斯坦的外国公民,最长为三年。根据入境目的和移民类别的不同,有四种类型的工作签证。与商务签证类似,工作签证可以一次入境或多次入境,一次入境的工作签证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多次入境工作签证的最长期限取决于签证类型,有效期为1至3年,但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的参与者或机构以及阿斯塔纳枢纽国际科技园的IT初创企业的雇员或股东的雇员除外,有效期为5年。为了获得工作签证,需要有工作许可。
哈萨克斯坦的雇主可以雇用持有有效工作许可证的外国公民。颁发的工作许可证的数量不能超过政府规定的外国劳工年度配额。此外,雇主可以向雇员提供奖金、私人健康保险、人寿保险、津贴和超出其法定权利的额外或延长的假期。
2025公共假日
假日 | 日期 | |
1 | 元旦日 | 1月1日 |
2 | 元旦日假期 | 1月2-3日 |
3 | 东正教圣诞日 | 1月7日 |
4 | 国际妇女节 | 3月10日 |
5 | 瑙尔兹假日 | 3月21-25日 |
6 | 哈萨克斯坦人民团结日 | 5月1日 |
7 | 捍卫者日 | 5月7日 |
8 | 胜利日 | 5月9日 |
9 | 宰牲節 | 6月6日 |
10 | 首都城市日 | 7月6日 |
11 | 首都城市日假期 | 7月7日 |
12 | 宪法日 | 9月1日 |
13 | 共和国日 | 10月27日 |
14 | 独立日 | 12月16日 |
人力资源
人力资源概览
劳动法
在哈萨克斯坦,管理就业关系的主要法规是《劳动法》2015。其他基本规则和条例如下:
- 哈萨克斯坦宪法
- 关于移民的法律
- 强制性社会保险法
- 集体劳动争议和罢工法(1996年7月8日)
- 集体协议法
劳动合同
雇佣合同可在以下情况下签订:
- 不确定的期限
- 确定的期限
- 完成某项工作的期限或替代暂时缺席的员工的期限
如果就业合同的期限没有规定,将被视为无限期合同。哈萨克斯坦的就业合同需要用哈萨克语、俄语和英语(如有必要)书写。
合同必须包括以下细节
对于雇主来说,以下细节是必要的:
- 全名和地址
- 国家注册的号码和日期
- 商业识别号码
对于雇员来说,以下细节是必要的:
- 全名和永久居住地
- 身份证明文件的标题、编号和签发日期
- 个人身份证号码
雇佣合同必须包括:
- 基于具体职业或资格的工作描述
- 工作地点
- 工作条件的描述
- 开始日期
- 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 雇佣合同期限
- 雇佣合同的日期和序列号
- 报酬条款
- 雇主和雇员的权利和义务
- 修改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
- 其他不违反哈萨克斯坦法律的条款,经双方同意可以纳入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合同
获豁免和不获豁免的雇员
试用期
工作时间
劳动法允许那些因工作性质而无法遵守标准工时规定的工作实行轮班制和累积工时制。
加班
合同终止
正在休临时病假或年假的雇员不能被解雇。孕妇、有三岁以下子女的妇女、有14岁以下子女的单身母亲(18岁以下的残疾儿童)或照顾孤儿的人不能因为雇主的经济状况恶化而被解雇。
通知期
雇佣合同可以允许雇主在不通知的情况下终止雇员,但有离职补偿,只要合同中规定了金额。
遣散费/经济补偿金
雇佣合同和集体谈判协议可以提供更多的离职补偿。合同也可以允许雇主在不通知的情况下终止雇员,并支付预先确定的遣散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