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
欧元 (EUR)
首都
里加
时区
GMT+2
国家简介
简介
介绍
拉脱维亚属于被称为 “波罗的海国家 “的三个国家集团。该地区也被称为Lettland,以”Letts “或Lettish人命名。拉脱维亚是一个稳定的民主国家,是欧盟中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从1940年到1991年,该国是苏联的一个共和国。它于1991年8月21日宣布独立,恢复了1922年的拉脱维亚宪法。该国采用统一的政府形式,分为26个自治的”rajons”(区)。
地理位置
拉脱维亚面积为64,589平方公里,北邻爱沙尼亚,南邻立陶宛,东邻俄罗斯,东南邻白俄罗斯。西部还与瑞典接壤,有一条海上边界。该国大部分地区地势平坦,有海滩、河流、湖泊、沼泽和森林。
气候
拉脱维亚属于温带气候,四季的长度几乎相同。沿海地区夏季较凉,冬季较温和,而东部地区夏季较暖,冬季较冷。春秋两季气候温和,夏季平均气温19摄氏度,冬季平均气温-6摄氏度。
文化
该国的文化结合了拉脱维亚和利沃尼亚的传统文化,以及该国各种历史文化的影响。
宗教
该国的宗教构成如下:
- 路德教19.6%
- 东正教15.3%
- 其他基督教1%
- 其他0.4%
- 不详63.7%
官方语言
拉脱维亚语是拉脱维亚的唯一官方语言,属于印欧语系的一个波罗的海分支。
俄语也被广泛使用。
税收和社会保障
个人所得税
收入区间(欧元) | 税率% |
---|---|
<20,004 | 20.0 |
20,005 – 78,100 | 23.0 |
>78,100 | 31.0 |
如果一个人的年收入总额超过 20 万欧元,则需要提交年度所得税申报,并为超过 20 万欧元的部分额外缴纳 3%的税款。
向雇员支付的遣散费需要缴纳25%的个人所得税。
这些费率适用于拉脱维亚的所有居民。这类人包括宣布拉脱维亚为其居住国的人,在拉脱维亚一年内居住183天或以上的人,以及被在拉脱维亚共和国注册的雇主在国外雇用的拉脱维亚公民。
社会保障
国家社会保障费(NSIC)由雇员和雇主每月向国家社会保险局(VSAA)支付。这些缴款保证了雇员的健康保险、养老金和失业保险,以及产假、陪产假和育儿假。雇员的缴费率为10.5%,雇主为23.59%。
在2023财政年度,吸引NSIC的收入上限为78,100欧元。
已经引入了最低工资的最低NSIC(从2023年起为620欧元)。如果个人从所有NSIC应税收入来源获得的收入较少,雇主有责任代表雇员进行缴费。
对于年收入超过78,100欧元的雇员,雇主和雇员也有义务缴纳团结税(ST)。这与社会保障缴款的费率相同,雇主一方要额外缴纳23.59%,雇员一方要额外缴纳10.5%。然而,由于有效的ST税率为25%,雇主有权要求退还其缴款。这些退款将在2023年9月之前进行。
所支付的ST费用分成如下:
- 1%用于医疗服务(0.5%来自雇主,0.5%来自雇员)
- 10%用于PIT
其余部分则进入国家养老金的特别预算。
*上述费率是一个广泛的指导原则。实际收费标准将有所不同。
雇员
工资支付
工资单
年假
病假
- 第2-3天–平均收入的75%
- 第4-9天 – 平均收入的80%
- 第10天-52周的缺勤:雇员的强制医疗保险通常支付雇员平均工资的80%,这是为社会保险费计算的。
产假和育儿假
雇员有权享受总共112天的产假,分为56天产前假和56天产后假。但是,如果产前假少于56天,雇员可以休产后假,只要总天数不超过112天。分娩并发症或多胞胎的妇女可获得14天的补充产假。
陪产假
陪产假为10天,在孩子出生后的头两个月内使用。
在某些情况下,如母亲死亡或生病,补充陪产假可达产后70天。
育儿假
雇员有权享受18个月的育儿假,可以一直休到孩子满8岁。这可以在一个时期内或分阶段进行。雇员必须在假期开始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雇主,说明假期的长度。
收养假
一名18岁以下儿童的养父母有权获得10天的假期.
护理假
有18个月以下孩子的雇员有权根据以下规定获得额外的休息时间来喂养孩子。每次休息时间应至少为30分钟,每三小时一次。
对于有两个或两个以上18个月以下孩子的雇员,休息时间应至少为一小时。
喂食时间可以加在工作日的最后,有效地缩短了雇员的工作日长度。
补充休假
有三个或三个以上16岁以下子女的雇员,以及身为残疾儿童和/或有特殊风险儿童的父母的雇员,每年可获得三个工作日的带薪补充假期。
公共假期
员工福利
法定福利
拉脱维亚的养老金制度由国家社会保险局(SSIA)负责监督。拉脱维亚有一个三层的养老金体系,具体如下:
第一层:国家强制的无资金的养老金计划
第二层:国家资助的养老金计划
第三层:私人自愿养老金计划
缴费越多,雇员的养老金就越多。
如果一个人在过去6个月中至少缴纳了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或在过去24个月中不少于6个月),则可获得受益人平均工资80%的疾病津贴。
其他福利
除了法定权益外,雇员通常还享有合同规定的习惯性福利,如:
- 延长带薪年假
- 浮动薪酬条款(奖金条款),与个人或公司目标的实现挂钩
- 公司电话
- 健康和人寿保险
- 支付停车费
签证和外籍雇员
一般信息
非欧洲经济区(EEA)、欧盟或瑞士联邦国民的个人,在开始就业前需要获得居留许可和工作签证。然而,这也有例外情况。
雇主必须启动移民程序,将候选人的信息提交给拉脱维亚公民和移民事务办公室。潜在的候选人可以向拉脱维亚驻其本国的大使馆或在拉脱维亚公民和移民事务办公室提交许可证申请,该办公室是负责发放具有就业权的居留许可证的政府机构。
欧洲经济区(EEA)、欧盟或瑞士联邦的国民如果在拉脱维亚逗留超过三个月,必须获得登记卡。某些例外情况适用。
2025公共假日
假日 | 日期 | |
1 | 元旦 | 1月1日 |
2 | 耶稣受难日 | 4月18日 |
3 | 复活节星期一 | 4月21日 |
4 | 劳动节 | 5月1日 |
5 | 独立修复日 | 5月5日 |
6 | 仲夏夜 | 6月23日 |
7 | 圣约翰日 | 6月24日 |
8 | 独立日 | 11月18日 |
9 | 平安夜 | 12月24日 |
10 | 圣诞节 | 12月25日 |
11 | 圣诞节的第2天 | 12月26日 |
12 | 除夕夜 | 12月31日 |
人力资源
人力资源概览
劳动法
1922年通过的《拉脱维亚共和国宪法》(”Satversme”)第八章规定了拉脱维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这一节包含了关于劳动权利的规定,如禁止歧视(第91条)、结社自由(第102条)、获得报酬的权利(和最低工资) 以及每周休假的权利和带薪年假的规定(第107条)。
当拉脱维亚于1991年恢复独立时,实施了劳动法改革,以取代以前的苏维埃制度的法律。这次改革的主要特点包括执行国际法,特别是欧盟法律的规则。
通过了以下法律行为:
- 《劳动法》(2002年6月1日生效,2002年12月12日修订)
- 《劳动保护法》(2002年1月1日生效)
- 《劳动争议法》(自2003年1月1日起生效)
- 《罢工法》(1998年5月26日生效,2002年10月16日修订)
- 《国家劳动监察法》(2002年1月1日生效)
- 《雇主破产情况下的雇员保护法》(2003年1月1日起生效)
- 《雇主组织及其协会法》(1999年6月2日起生效)
- 《支持失业者和寻求就业者法》(自2002年7月1日起生效)
改革还建立了社会伙伴之间的全国协商机制–全国三方合作委员会(NTCC),以促进政府、雇主组织和雇员组织在国家层面的合作。其目的是为了协同解决社会和经济发展问题。
劳动合同
雇佣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并在工作开始前签署。然而,一旦开始工作,口头协议与书面就业合同保持同样的法律效力。
就业合同必须用拉脱维亚语签订,或提供拉脱维亚语翻译。该协议可以是临时性的,也可以是无限期的签署。
合同条款
- 雇主和雇员的姓名和地址
- 开始日期
- 预计就业时间
- 工作场所
- 工作描述和职责
- 薪酬和支付频率
- 工作日和工作时间
- 带薪年假
- 终止通知
- 集体谈判协议所规定的条款(如果有)
固定期限合同
定期合同在特定条件下是允许的,如季节性工作、替代缺席的雇员、不定期的临时工作/与短期扩张或完成增产有关的工作、紧急工作。固定期限合同应注明终止日期或协议被视为到期的时间。例如,第一个期限的合同可能在项目或任务完成后到期。如果没有注明终止日期,雇主必须至少提前两周以书面形式通知雇员预期的终止日期。定期就业合同的最长期限为五年。对于季节性工作,固定期限协议不得超过10个月。
虽然对连续的定期合同没有限制,但每个定期合同之间应该有60天的间隔。如果没有这个缓冲期,任期将被视为最初定期合同的延长。
试用期
试用期最多可以适用三个月,这可以由双方商定。对于未满18岁的雇员,不应该有试用期。
在试用期内,雇主或雇员都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终止雇佣关系。原因不一定要说明。
工作时间
最高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或每周40小时。工人有权在两班之间获得至少12小时的休息时间,当他们工作了6个小时后,可以获得30分钟的休息时间。
对于轮班或夜班工人,对于晚上10点至早上6点之间的工作,每晚不能超过7小时。
在七天的时间里,每周休息时间的长度不得少于连续42小时。
加班
加班时间在4个月内不能超过144小时(或7天内平均8小时),一般必须由雇主和雇员以书面形式商定。加班工作的报酬应不低于时薪或日薪的100%,要明确规定雇员的费率或根据工作量确定的计件费率。
工作时间表
雇主有义务保存与就业有关的文件,包括就业合同、工资单、考勤表和作为工资支付证明的文件,从发布之日起保存两年。
工作场所的健康和安全
夜班工人有权在被雇用从事夜间工作之前进行健康检查。他们保持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进一步的定期健康检查的权利。对于年满50岁的雇员,这一权利提高到至少每年一次。这种体检的费用应由雇主承担。
为了核实申请人是否适合从事预定的工作,雇主有权要求候选人接受健康检查。
奖金及13薪
虽然第13个月的工资支付不是强制性的,但雇主每年包括一次这种支付的情况并不少见。
合同终止
雇员和雇主都有权利终止就业协议。发起终止协议的一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发出一个月的通知。
就雇主而言,可以出于以下原因提前终止合同:
该员工缺乏能力,无法完成工作。
雇员因其健康状况而无法从事该工作。
以前从事该工作的员工已经恢复工作。
雇主正面临经济或组织结构的调整,导致劳动力的减少。
雇主面临清算。
此外,在以下情况下,就业协议可以立即终止:
雇员违反了雇佣合同或工作程序。
员工参与违法行为或违反劳动保护法规,危害自己或他人的健康和安全。
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才允许终止某些雇员–如怀孕、最近分娩或正在哺乳的雇员。
雇主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雇员作为解雇依据的情况,并引用雇佣合同中的具体规定。
未经相关工会的事先同意,雇主不得向保持工会会员身份的雇员发出终止雇佣合同的通知。
通知期
雇主和雇员都有权终止劳动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除非劳动合同或集体谈判协议中规定了不同的通知期限。随后,希望结束合作的任何一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供这一通知。另外,工作关系也有可能通过双方协议结束。
遣散费/经济补偿金
遣散费的必要性取决于下列就业时间的长短,最多为四个月的平均工资:
<5年:一个月的平均收入
5-10年:两个月平均收入
10-20年:三个月平均收入
>超过20年:四个月的平均收入
终止后的限制措施/限制性契约
竞业限制协议只有在整个协议期间通过支付补偿金才能强制执行。必须有一份书面协议,而且只有在目的是保护雇主的商业利益时,才允许限制性契约。限制的时间不能超过三年。
对于保密限制,没有支付赔偿的法律义务。
工会/集体协议
《工会法》规定,拉脱维亚居民有权利组建工会。雇主和雇员也有权在这种组织中联合起来。如果雇员加入了工会,它不得成为雇主拒绝与该雇员签订雇用合同的依据。
除非他们首先得到工会的同意,否则雇主不得终止与上述工会成员的个人劳动协议。